迟钝白兔攻×毒舌清高受(有)(1 / 3)
演唱会开始前,荀芷若就拿出应援棒,开始疯狂地喊徐磐的名字。
倪杉月扭过头,假装不认识她的好闺蜜。
没办法,最近她的好闺蜜喜欢上了一个男团里的成员。正好最近有男团的演唱会,她闺蜜硬是搞到两张前排的票拉着她来。她听说过这个男团,最近爆火。
可是她真的不感兴趣啊!如果不是她的闺蜜硬拉着她来,现在她应该坐在电脑前写论文。
在她愣神间,现场安静下来。一束亮光打向舞台中央。
“欢迎,大家的临幸~”低哑而富有磁性的声音通过音响在倪杉月的耳边炸开,一瞬间,她怀疑自己来到的不是演唱会,而是一个巨大的窑子。
“邵建修!”荀芷若不顾形象地大声尖叫,倪杉月不得不用力捂着耳朵,才不被音量刺穿耳膜。
舞台上灯光全开,倪杉月得以看清成员的全貌。
全是高大帅气的男生,虽然她的好闺蜜喜欢的成员长得一般,但是努力在舞台上认真跳舞的样子,还是很可爱的。
她突然觉得这个演唱会也不是那么无聊了。
“喔~”倪杉月注意到刚开始说话的男成员,穿着紧身露胸的衣服,随着剧烈的动作,硕大的胸部一跳一跳,很色情。尤其是他的声音还那么的好听,不时会喘一下,也很诱人。
突然,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不确定地重新摘下眼镜,哈了口气,擦干,再带上去定睛一看。
舞台上,正在跳舞的戴着眼镜的英俊男人,不正是她的前男友吗?
看着男人禁欲的打扮,薄汗打湿他额前的碎发,灯光下,他健壮的身体就像一头矫健的猎豹,一举一动像是诱惑猎物进入圈套的诱饵,勾得人心痒痒。但她知道,一旦被这个男人吸引,就会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猎物,被他蚕食。
一想到两人之前的交往时光,倪杉月就感到头疼。不过有男人在,她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若若,你想不想要你偶像的签名啊?”倪杉月对喊疯的闺蜜大声道。
“哎!可以吗?!”荀芷若双眼放光的看着她的好闺蜜。
“当然,我有办法。”
“啊啊啊!太爱你啦!月月!”荀芷若用力地抱着倪杉月,转而又疯狂地打call。
“呼——”邵建修瘫倒在沙发上,浑身大汗,“终于结束了。”
“咚——”的一声,徐磐也瘫倒在邵建修旁边,闭上眼睛像陷入沉睡一般。
“大家辛苦啦!”伍锦安慰大家道,随即,又走到徐磐身边,叫醒昏迷不醒的男人。
周笑白抱来一箱矿泉水,挨个给大家分发。
“唉?傅士哪去了?”周笑白发现成员都在,除了傅士。
“哦,他啊,好像跟他的站姐还在更衣室。”邵建修如实回道。
呃,更衣室……周笑白顿时感觉头疼。
另一边的更衣室,正在上演火辣的一幕。
“唔,啊……”傅士现在整个人被抱着靠在门上,眼镜歪斜在鼻梁上,脸颊上红晕一片,纵情的呻吟让他的口水不停流出,殷红的舌尖不时地探出嘴巴,一副下贱的高潮脸。
“用力点,唔,再用鸡巴顶我的骚点。”傅士结实修长的双腿环紧身上的男人,屁股随着男人的节奏挺动,收缩屁眼去咬紧男人的鸡巴,口中放浪地呻吟。
“博士,我爱你,爱你……”男人白皙的脸也绯红一片,痴迷地看着发骚的傅士,抬头在对方脸上落下细密的吻,吻到鼻尖时,他用牙齿咬下对方的眼镜,扔在地上,转头又在傅士的眼角处亲吻。
“博士”是傅士的后援团给他起的昵称,因为他平常带着黑框眼镜禁欲的样子,很像科研人员,所以他的唯粉都会用“博士”来称呼他。而眼下正在跟他做爱的男人,就是他的“站姐”白涿。
陷入情欲的傅士撇眼看到掉在地上的眼镜,冲男人调笑道:“看来和你做爱要多备些眼镜啊。”
“哪有!”白涿委屈地反驳道,“是它太碍事了,我都不好亲你了!”
“快点,白痴,你想当持久男回去再当,等下周笑白就找过来了。”傅士用力收缩括约肌,满意地听到男人忍耐的呻吟,又挺腰自顾自爽起来。
“知道了!”白涿忍得眼泪都出来了,但为了不让对方笑话,又咬咬牙抽插了百来下,才挺腰射在深处。
就在两人结束时,敲门声响起,是经纪人周笑白的声音。
傅士给白涿一个眼神,意思是炫耀他的料事如神。而对方只好委屈地撇嘴,默默地收拾下半身。
“傅士,刚刚有个人找你,说是你的前女友。这是怎么回事儿?”周笑白在门外喊道,随后就听到门内传来巨大的声响。
周笑白只听到傅士的“站姐”似乎在质问对方感情的事,而傅士仍是以往一副你管我的态度。争吵的声音也越来越激烈,但仔细听,结果发现只是“站姐”的声音,单方面宣泄。
他叹了口气,悄然离开。
倪杉月确实是傅士的前女友,那是在白涿出国后的事。除了从小到大与他暧昧的白涿,倪杉月确实算是他交往的第一个人。
傅家与白家利益来往深厚,傅士从小被家族培养为继承人,自然与同为继承人的白涿相识。
从幼儿园起,他们就在一起上学,再到小学、高中和大学,两人几乎没有分开过。
白涿小时候长得粉雕玉琢,水灵的大眼睛让人一看就喜欢,再加上他嘴甜,见到人就“姐姐”“哥哥”地喊,谁看到了都会心生怜爱。长大后,白涿的脸还是很幼态,再加上两颗兔牙,肉嘟嘟的嘴唇,精致的样貌,虽然身高有181,但看上去还像个高中生。
而傅士与他完全相反,自小被家族严格地管教,无法痛快地玩耍,导致他眉头紧皱,成为习惯。再加上他从小就长得老成,初中时就跟大学生差不多,又带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更加沉闷。同龄人跟他聊天时都不自觉的紧张,更遑论跟他交朋友。
因此,从小到大傅士只有白涿一个朋友。不过傅士可不是那种会自卑的人。他继承了大学教授母亲的聪明头脑,又继承了他父亲英俊的外貌,同时在家族间的争权夺利中,看透了这个社会趋炎附势的本质。
因此即使他早已经提前学完了学校的课程,仍每天兢兢业业的去上课,除了想摆脱继承人的位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想多陪在白涿身边。
傅士对他身边的人很苛刻,而且他说话很毒舌,没有几个人能忍受得了他。只有从小和他待在一起的白涿,勉强能入他的眼。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喜欢,反正他挺享受待在白涿身边的日子。
尤其是喜欢看白涿崇拜他的眼神。每当白涿遇到不懂的难题时,都会来找他帮忙,而他几句话就能把要点说出来。这时,白涿就会冒出星星眼来看他。
这种喜悦持续到初中就没了。白家特地给白涿找了家教,傅家也限制他平常外出的自由。那种在房间里探讨问题的时光就没了。
为此,傅士另辟蹊径,偷偷上网学习魔术,在学校变给白涿看。一开始效果非常好,不过后来被其他同学陆续发现后,请求变给他们看,傅士就懒得学了。
不过好在他们还是能在学校里相遇,傅士也就懒得折腾了。
但,傅士是独行侠,白涿不是啊。白涿的性格注定他很讨人喜欢。从幼儿园到大学,白涿身边永远总会围着一群人。
傅士不想看到其他人对白涿虎视眈眈的眼神,也不希望白涿与他人过分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