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明还是处子却有这么巨硕的X器(2 / 18)
不想听男人的承诺,又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乖~”
那边没有声音了,宋伶收回手,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答应了些什么,她只知道她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睡觉了。
夏末秋至,正是早稻丰收之时。
这些日子男人总是一大早就出门,临走前还煮好足够宋伶吃一整天的菜粥,然后在红日西沉后踏月而归,按照承诺的那样带回帮人收谷割稻赚的钱来。不多,每天也就二三十块钱,但对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庭来说也算是一笔相对可观的收入。
这是个类似华国近现代时期的时代,科学以及机械发展并不很先进,只有村里富户家里有电灯,至于自行车这种代步工具,整个村子只有村长家的独生女有一辆,还是几年前娶正夫时添置的。
宋伶被迫在家安分养病时,曾看过村长家女儿赵贤才骑着自行车从他们家门口路过一次。赵贤才流氓一般对着破败不堪的木门吹了声口哨,瞧见从门口出来的是宋伶后,吐了口唾沫,道了声晦气,蹬上她那辆风光的脚踏车一溜烟润了。
这世界对于男性的轻视与偏见,正是过去的宋伶所能感同身受的。妻主无能,而夫郎贤淑清秀,这样的男人,正是所谓风流浪女所喜爱欺辱的对象。
然而对于宋伶来说,拖着这幅虚弱不堪的身体,能做的最有用的事情就是好好修养,就算现在冲出去和村长女儿大吵一架,也只是平白添乱而已。
锅里热着掺了白米的杂粮菜粥,男人在里面加了蔬菜和肉丁,又往里面卧了个洗净的鸡蛋,不仅易于消化还能补充营养,周到妥帖让人挑不出错来。只可惜,他是个足够合格的夫郎,而他的妻主却是个不懂得珍惜的小混蛋。
令人郁闷的是,她现在被困在这个小混蛋风吹就倒的身体里,好像和它严丝合缝融为一体了。果然,比起代替另一个人渣活在这世上,她还是更想回去亲手杀了那个活活掐死她还伪造成她自缢身亡的刽子手。
她不过是一抹残魂,残存世间游荡十载,眼睁睁看着凶手逍遥快活,还娶了新的妻子;看着父母对她的死默而视之,他们美滋滋拿着那个人给的补偿金,从头到尾甚至没有想过要去报警;看着年幼的小妹妹有了备受宠爱的弟弟,在名为家的边缘再次孤身一人。
这些年发生了太多好或不好的事情,而宋伶只能痛苦又绝望地看着这一切,好与不好,都与她这抹早该消散的残魂无关。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看见宋椒考上了很好的大学,那曾是她梦想中的学府,后来因为一堆乌七八糟的事情搅乱了她的高中生活,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读书。
反正女孩子都是要嫁人的,那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区别,况且他们已经收了男方给的彩礼钱并且用来还之前欠下的赌债了。有了这笔钱,他们一家就再也不必提心吊胆躲躲藏藏,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你一直是个孝顺的孩子,相信也不会不顾爸妈的性命吧,要是不还清这笔钱的话,我们就……小宋椒也会被连累的,只有你能救我们了,阿伶!”
于是,二十三岁的宋伶放弃了准备已久的成人高考,成为了年轻的美丽的新娘。
“阿伶,你是懂事的孩子,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这会让我们很为难。”
“男人嘛,难免气盛,别去触他的霉头就好,你爸年轻的时候也打我,现在不也一样什么都听我的。”
“阿伶,你最心疼爸妈了不是吗?爸妈年纪大了,赚不来钱,和他离婚,我们上哪去还掉这笔彩礼钱?”
……
宋伶坐在门廊下的台阶上发呆,雨打湿了一半头发,她才发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下起雨来了,院子里的被子还没收,已经淅淅沥沥开始滴水,看来今晚是没得睡了。
从田里匆匆赶回的男人一把扯住宋伶冰凉的手,拉住她把她往屋里带,湿透的被子挂在绳上,湿透的病人满脸泪光。
秋雨透凉,秋之时已至,婆公离去那天也是这样的凉寒秋雨,把未长大的少女浇了满身的雨光。没去管湿得不成样的被子,他弯下腰来帮她擦掉脸上的雨水与泪花。
“妻主,我会一直照顾你的。”
泪眼朦胧之中,这个从没被疼爱和怜惜过的瘦弱男人轻轻抱住了她的脖子。
骗人,如果知道了她根本不是原来的宋伶,他才不会照顾她,他等待和期待的也只是那个任性的少女而已,说到底,她也只是借了这小混蛋的威风罢了。
“秋时,不会骗妻主。”
宋伶不是个擅长在别人面前放声大哭的人,也不擅长依偎在别人的怀里,她与很多人都相谈甚欢,除了那只分不清依恋与爱的小老鼠,没有人走近过她的心,也没有人试图打开这样的一颗心。
宋椒的年龄小,脾气却很倔。孤独的小老鼠溜进宋伶的新房,问为什么她不能和姐姐永远在一起,她会成长为比那个男人更好更优秀的大人。
有那么一瞬间,宋伶差点被一个小学生的话打动了,比起和陌生的男人喜结良缘,当然还是继续陪小妹妹玩过家家更能让人接受。
可是,她的小妹妹应该要有光明的未来,不陷于泥潭,不深晓腌臜,她会遇见一个满心满眼都只是她的爱人,陪她走完接下来的人生旅途。纯粹的人值得纯粹的爱,这是她对宋椒的美好祝愿。
残忍的凶手逍遥自在,不在乎他的人美滋滋生了二胎,而唯一记得她的小妹妹为她伤怀,迟迟走不出阴影,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结局。
她只是一抹残魂,无力地注视着这一切,没有任何改变的能力,仅靠着对凶手的恨意残存世间,得以不散。
因恨而生的残魂居然在漂泊十载后安定异世,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这对宋伶来说不是幸运,而是莫大的折磨。
湿透的被子大概是要彻底报废了,挂在院子里的麻绳上哗哗滴水。吸饱水后可观的份量压低了晾衣绳,接口处绷着一根细细的弦,风吹雨打,摇摇欲坠。
秋时只看了它一眼,就端着热水盆进了房间。宋伶已经按照他的嘱咐换下湿透的衣服,她抱着膝盖曲身窝在掉漆的墙角,是又瘦又小的一团,尖细的下巴枕在同样堪堪欲折的细瘦手腕上,仿佛下一秒就要像院子里的绳子一样被压断。
大概是要与他不安的心绪相右,“蹦”的一声,院子里的晾衣绳断了,沉重的被子也“通”的摔在地上,突如其来的巨响惊动了鸡圈里的公鸡们,它们扑腾扑腾扇动飞不高的翅膀,咯咯哒哒惊叫起来。
秋时的心猛的一跳,没空去管受惊的公鸡,把水盆放下,快步走到床前,弯下腰向她伸出手来“妻主,到床边来好吗?我给您擦擦头发。”
她动了动,用手臂撑着挪到了床边,她未着鞋袜,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只有一双细弱小脚赤裸着,空悬在高高的木板床上。
她乖乖凑过来让他帮忙擦头发,面上不显,时不时晃动的双脚却暴露了她的心情。比起他的妻主,她更像是他的女儿,并且是一个孝顺体贴的好女儿。
他说不上来这是什么感受,帮她准备菜粥,给她擦头发,心里都又甜又涩,仿佛回到了妻主刚出生那几年。只是看着小小的妻主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冲他笑,他就一点也不累了,即便干着繁琐的家务,承担着繁重的劳动,他也感觉到未来充满希望。
那时候的宋伶也像她一样乖,他喂她米糊,她用软软的手指勾着他的衣角;他背着她去河边洗衣服,她眨巴着大眼睛看他,然后在结束后用小手绢给他擦汗。
“阿伶喜欢秋时哥哥,长大后,哥哥要做阿伶的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