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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雨(有彩蛋)(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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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过五六个孩子的大松穴就会不可自控地淌出水来。

故被正夫大人抽打臀部,产穴里淅淅沥沥淌出水来,每抽打一下淫水就多淌几股,附着在健壮结实的大腿根上,看上去就像失禁一般。

没用的小奶牛这才得了空闲,手脚并用爬上田埂,保持着熟练的跪姿趴在妻主和宝宝面前。尽管这些年来一直都辛勤劳作坚持锻炼,都已经三十多岁了,身上的肌肉依旧漂亮紧实,可是哺乳过五六个孩子的乳房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受重力的影响,再加上没忘往胸前使力,被宝宝们吮吸拉扯的乳头软软地垂跌下来,吸附紧实的奶嘴自然也随之垂坠,不要脸的摇来晃去,引诱着早已饥饿难耐的宝宝。

妻主扶着他们的第六个宝宝,让宝宝保持虚站的姿势仰头去够摇晃的奶嘴。为了让宝宝吃得更省力,邦邦微微抬起上半身,迫不及待的把蓄满乳汁的奶嘴送到宝宝的嘴里。

宋伶把宝宝交到邦邦怀里,他小心翼翼用粗糙的手掌扶住宝宝的后背,跪坐在田埂上,让宝宝套了袜子的软软的脚掌站在自己紧实肥厚的大腿上,学着正夫大人平时的样子,轻轻拍打着宝宝的后背。

不过小家伙似乎并不领情,他只顾着吮吸奴父丰厚的乳汁,把邦邦的奶根吸得又酸又痛。

好不容易喂饱了宝宝,又哄他在摇篮里睡着,妻主也拱进了他的怀里,拔掉碍事的奶嘴,羽毛一般用舌尖挑逗着他仍在滴奶的乳头。

正夫大人也累了一整天,为了抚慰劳累的正夫大人,妻主邀请正夫大人一同享用小奶牛的乳汁。邦邦的左右乳房都被霸占,不同的是妻主啃咬着他的肥乳,而正夫大人只是象征性的隔着奶嘴吸小奶牛的奶水。

嫁给妻主的这十多年以来,邦邦一共给她生了六个宝宝,庆幸的是,每一个都像她,并没有长得和他一样高大可怕,也没有和他一样又聋又哑,连妻主的声音都听不见。

小奶牛四脚朝天被吸着愈来愈松越来越大的奶子,心里却觉得幸福极了。像他这样的奴隶,能够有肯疼他的妻主,有健康的宝宝,这就是他一生最奢侈也最美好的追求。

情动之中,邦邦身下的木笼被解开了,那根东西不知羞耻地钻进妻主的阴道,贪婪的吮吸着妻主降下的甘霖。他喜欢怀孕的感觉,尤其喜欢他大着肚子被妻主享用,她会怜惜地抱住他的孕肚,然后一次次冲撞俯压,狠狠榨干他精囊内所有的存货。

他喜欢大着肚子给孩子们和主人们喂奶的生活,他就是一个天生的淫贱的张开大腿和奶子求操的骚奶牛。

“哞~哞~”

这是他为数不多会说的话之一,被吸奶就能爽到射精的骚奶牛,就应该一边哞哞哞,一边耕着田滴着奶,一辈子都穿不上衣服,成为妻主和正夫大人家里的牲畜才对。

这里的文字及语言体系与原本的世界并不相通,语言技巧大概是附带在这副身体上的,宋伶刚来时就能与秋时无障碍交流,然而关于文字,她倒真是一窍不通。

文字对于农户家庭来说是很奢侈的内容,也许原先木匠娘还在时能够勉强支撑原主读书,但是以原主那副不许正义的性子,想必也不会选择读书认字这种枯燥乏味的事情。

据秋时所述,原主先前为了凑花酒钱,将家里的田地低价抵押给了一位同族的长辈,那位长辈曾偷偷承时,若是有朝一日宋伶改邪归正,她愿意让他们用原价赎回土地。

“妻主,您是想赎回家里的田地吗?”

“不,还不急。”

虽然她这样说,两人心里都明白,哪里是不急,分明就是因为他们钱不够,再加上宋伶的身子还不能断药,根本没有能力赎回当初被低价卖出的土地。

“妻主还小,不要想这么多,”秋时大着胆子摸了摸宋伶的脑袋,弯下腰冲她微笑:“挣钱养家,本来就是大人的事。”

“我是十六,不是六岁,已经是大人了。”

律法规定女子十六岁即可娶夫,这也只是针对娶正夫而言的,就算是在大城市里,女子十六岁前纳侍入门的也比比皆是,更遑论这种理教不太讲究的小山城。

只是这世俗总是对女子要宽容些。女胎本就难得,又只有女子能入仕,甚至绝大多数职业也都只能由女子来做,故家中长辈兄弟皆会对女子偏溺。

“你再这样溺爱纵容我,我怕是永远也不会长大了。”

旁人总将秋时错认为她的父亲,不光是因为他年纪稍长,保养又不当,恐怕他护崽子一般的行径神态,也是造成误会的原因之一。

秋时闻言竟是沉默了,当初日子艰难,他总期盼着妻主能早些长大,将她的诺言一一兑现,然而如今她真的长大了,一夜之间脱离了娇纵与幼稚,还把他……要了,他竟有些怅然若失。

在少女与女人的界限之间,略显青涩莽撞又温柔的爱抚,还有那些略带羞耻的调情话,让这副寂寞许久的身体欲罢不能,明明都晕过去了,可醒来后还是缠着她的手像个荡夫一般发出请求。这样不够,他还想要,而她也满足了他的乞求。

“秋时,”

宋伶抬手戳了戳他平坦的胸膛,誓要拉他回神,没料到食髓知味的人夫身体太过敏感,竟是直接被戳得他缩了身子。眼瞅着宋伶眼神越来越愧疚,他主动凑了上来,又把她的手挨着自己的胸口,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行为与礼教张冲有些羞耻,他偏过半边脸,微垂着脑袋不敢看她。

此情此景,宋伶愈发觉得原主太不是个东西,对着这么漂亮温柔的夫郎百般嫌弃,甚至还用手头本就不富裕的钱出去打野食。那天她误入花粉巷子,男人们使尽手段招揽着她这个看起来就很好忽悠的傻肥羊,有几个还是这具身体的老熟人,直接叫出了“伶姐姐”这种称呼。

她特意观察了一番,那几个叫出她名字的粉巷相公,无一不是清秀小正太类型,还擦着厚厚的劣质脂粉,这令实在是宋伶一阵恶寒。这种品味,在现代是要被抓到橘子里去的。

所以,尽管宋伶对他们没什么恶意,还是按照莫一尘的指引飞速跑出了那条充斥着脂粉与香水气味还有男人部分裸露的身体部位的花粉巷。

先是在大街上被妻主脱光衣服羞辱然后卖进那种地方的莫一尘,又是被监工随意抛在山谷里伤痕累累的邦邦,她的身边还有一个承受了多年虐待与家暴的秋时。时至今日,她才真正意识到,这是一个根本不把男人当人看待的世界,而她所能做到的事情,很有限。

既然如此,作为被世界优待的女性,她才更应该行力之所能及,守护好身边的人才对。听秋时说那位姨母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她决定厚着脸皮去试一试,看能不能分期付款赎回田地,虽然可能会被轰出来。

“妻主,现在是白天,您想……”

“不,我不想。”

宋伶火速收回手,现在还是大白天,而且舒适刚从山上捡柴回来,还没有吃过午饭,真又像上次那样擦枪走火就太不是东西了。

“嗯……”秋时看了看自己沾了松针打满补丁的粗布衣服,终究也没说什么。其实他刚才想说的是,如果妻主想要的话,他可以立刻去洗澡换身衣服,或者她喜欢,就这这套衣服,扒掉裤子就是他的淫根和产穴。穿着衣服玩,也是可以的。

他已经二十七岁了,寻常男人像他这般岁数孩子都生好几个了,而他连欢爱的次数都稀少,并且屈辱远胜与欢愉,好不容易被年轻有力的少女索要了这副不要脸的身子,正是欲望强盛的时候。

然而妻主说不想要,他也就不敢再求。男人本就该是被动承受的一方,除非妻主要求,否则在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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