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妻主为什么不肯要我呢是嫌我弄脏了自己吗(9 / 12)
是真被姨母用扫把打出来,又要被秋时安慰,实在是太丢人了。
这就像是细小的丈夫耀武扬威和新婚妻子炫耀了自己的技术,结果在结束之后被温柔的妻子安慰道:“没关系,小小的也很可爱。”
宋伶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觉得努力配合演出还要费尽心机顾及她颜面的秋时老婆实在是太可怜了。不对,为什么性转的她不能是188黑皮体育生,而要是这种头上长草的苦主设定啊。
他那副表情,估计是以为她要和原主一样去找粉巷小正太快活去了,毕竟女人嘛,都是这样的,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虽然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有过案底的女人不值得信任。完美代入自己世界对男性的认知,她觉得秋时会这么误会她也不是不能理解。
宋伶也是在临死前不久才知道,那个男人在和她结婚初期和前女友纠缠不清,还数次发生关系,至于她如何得知这件事,还是那男人的前女友亲自来告诉她的。
女方是他的亲表妹,因为未出三服,双方父母并不同意他们的结合,多次勒令二人分手,女方父母更是要把女方带到国外。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一笔数额不低的彩礼钱,就可以买断宋伶与家人的联系,成为这对狗男女掩人耳目的最佳道具。
最为可笑的是,这个在两个女人之间摇摆不定的男人背弃了与表妹的誓言,最终选择了温软可欺的宋伶,原因是身为家庭主妇并且文化水平不高的宋伶更让男人有获得感,使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于是,玩地下情但惨遭抛弃的表妹找上了宋伶,要求她离开那个空有其表的男人。这成为了压死这段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宋伶终于鼓起勇气,提出了要和他离婚。
在发觉威逼利诱都不能使宋伶像之前一样听话时,那个男人选择了囚禁宋伶,并在被激怒后活活掐死了自己美丽而温柔的金丝雀。
她是乖女儿,好姐姐,好妻子,却像一朵短命的玫瑰花,于荆棘而生,被蛮横地从树上摘下,又被不识花之人揉碎撕烂,甚至来不及凋零成泥,就早早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如今身份对调,她成了那个可以随意支配他人的买家,而秋时是一笔卖身钱买来的童养夫,他比过去的自己还要弱势而且被动,甚至连笼子里的金丝雀都做不了,还得辛苦赚钱养活她。
这些日子里,她不过是偶尔收拾一下房间,在他晚归时做了几顿饭,他就语无伦次手足无措,说不出责备她的话,每每最后只能干巴巴重复那么几句话。无非就是什么女子远庖厨,这些都是男人该干的活儿之类。
秋时不在家,饭还是要吃的,先去柴房看了看邦邦,瞧见他正在睡梦之中睡得踏实,便去煮了些粥,打算一会儿给他端过来一碗,再给辛苦挣钱还总怕被嫌弃的可爱秋时也留一碗。
宋伶端粥过来时,邦邦仍然没有醒过来,闭着眼睛微微张着嘴,嘴角还有可疑的水痕,凑近去听,邦邦哼哼唧唧的,时不时发出一声粗重的喘息,还从鼻子里哼出羞人的媚叫。这模样,活像被下了烈性媚药一般。
邦邦一直都很乖,像一只沉默而温顺的大狗狗。他听不见声音,却可以发声,然而无论是上药还是擦身,他从来都咬着牙一声不吭,如今竟然这般情绪激动,这让宋伶有些诧异。
凑近去摸他的额头,不见发烫,却是冷汗岑岑,摸上去也一片冰凉,再看他皱着眉头左右挣扎,分明就是做了极可怕的噩梦。冷不丁手被湿凉的脸贴住,梦中的男人似乎寻得了什么依靠一般,拱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掌。
男奴的手掌厚实粗大,皮肤也被日光晒成健康的麦色,然而这样的大块头却有一张格外细滑的脸,贴住她的手掌蹭着,就像什么湿滑柔软的东西在舔她的掌心。
她不知道的是,在遮羞的被子之下,许久没被女人操弄过的淫贱身躯早已饥渴难耐。男奴的全身上下都是淫荡的证据,鼻环控和乳孔都能挂上金属的枷锁,甚至于那根尺寸惊人不知廉耻到了极点的淫根也曾被打上屌环。随便哪一处,都能作为牵引绳的端点,把这头高大健壮的小奶牛牢牢地控制在掌心之中。
邦邦的梦境进展到了白热化阶段,梦里妻主大人今天牵的是他的两个大奶头。两只乳头被一只大铁环穿在一起,聚拢挤在乳沟处,他的肚子已经有八个月大,两只哺乳过一堆幼崽的大奶子垂在大肚子上,随着奶牛的爬动一颤一颤。
妻主牵着他的两个奶头走在前面,他护着大肚子在地上爬,时不时吃几口地上的青草,又硬又涩的滋味在嘴里化开,而奶牛就是吃着这种东西,产出甘甜的乳汁,喂养着他生的一堆宝宝。
奶牛就应该一直大着肚子不停怀孕,给妻主生一窝又一窝的小崽子。
不知道他哪里做错了,大概是淫贱的奶头又把奶水都喷到了地上,妻主狠狠扇了他两个巴掌,还丢下了他的牵引绳,把绳头让给了村头的野狗。野狗跑得飞快,他只能大着肚子连滚带爬,两只大奶头快要被扯掉。
可是妻主仍然不满意,又扇了他两巴掌,说要把他卖回采石场,他托着大奶子又是挤奶又是磕头,眼泪也掉了下来,可是妻主大人仍然无动于衷。就算他生了一堆宝宝,可是她也仍然从来都没把他当做过是她的夫侍,他只是一头下贱又淫荡的脏奶牛而已。
在被抛弃的绝望之中,四十岁的小奶牛重新回到了采石场,他年纪大了干不动活,只能成为监工们的尿壶,每天张嘴承接尿液和其他代谢废物,最终在临死之前,又被赶来给他送行的妻主打了两巴掌。
邦邦委委屈屈醒过来,眼泪巴巴看着面前急出汗来的宋伶,一时之间,他竟然分不清梦境与现实,张嘴含住了宋伶的手指,像梦里干过数百次的那样,用温热的唇舌伺候着妻主大人的纤细手指,又舔又吸,像一只恬不知耻的婊子公狗。
他记得,妻主大人就是用这根手指伸进他的产穴,把那早已被男奴们操松的小淫穴搅得春潮翻涌,噗嗤冒水,打湿一大片草地,而他总会在结束后像这样帮她清理手指。
“唔……嗯呣……”
不知道他在哪里学的这些东西,还是他本身就会,只是这些日子一直在压抑自己,他好像就是个天生的服侍人的好料子,光是吸手指,都舔出一副给她的手指口交,还被手指操的嘴巴喵喵叫的淫秽模样。
宋伶倒是很想收回手指,可是她才把手指往外抽了一点,邦邦的眼神就迅速暗淡下去,好像下一秒就要被抽干灵魂一样,她也只好由他去了。
收留邦邦确实是一时冲动,后来她才知道,采石场的奴隶都是被打了奴印的,除了在采石场干到死,根本没处可去。就算他是被丢弃而非逃跑,在外面也只会被算作逃奴,任何人都能随意处置他,当初她想的等他伤好了就放他走,给他自由,完全就是痴人说梦。
一个打了奴印的奴隶,无论去到哪里,哪里都不是他的归宿,是永远没有自由可言的。
所以,她和秋时商量过后,决定留下邦邦。不过秋时这人受三从四德思想荼毒得离谱,说什么这种事情其实不用和他商量,邦邦身世可怜,妻主如果收进门也要对人家好一点之类的完全就没有她想看到的那种秋时吃醋醋。
“可是,我只喜欢秋时,我不想……”
“妻主,既然捡了人家回来,就不该再抛弃他。”
回忆起秋时一脸看渣女的表情,宋伶就十分心塞。看见她是真不明白,秋时叹了口气,耐心给她解释了一遍:
“您想收而不用,然而这对我们男人来说,是莫大的羞辱。您既然捡了他回来,在他心里您就已经是他的妻主了,现在要是抛弃他,他根本就活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