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节(1 / 2)
那或许是单纯比较挑剔的客人。
裴宴也没多在意。
南金玉开业以来,她见惯了食评家和各路博主,到现在也不会像小饭馆那会,碰到个食评家就格外谨慎,只是平常心对待。
不过……非富即贵的客人没有减少,这倒是好事。
想打入高端客户群,从外部打广告并没有什么用处。
这个圈子里的人,只相信同一圈子的说法,目前最能靠得住的,其实是自来水宣传。
不过……如果自来水宣传实在不够,她也只能主动出击,想办法承办一些婚礼之类活动的餐饮,让更多人尝到南金玉的餐食。
裴宴沉思片刻,才洗手做菜。
她亲手做的主菜一共是十道,除去招牌套餐里的八道,还有春季限定套餐里的干锅茶树菇和蚝油牛肉。
再然后,便是主食的扬州炒饭。
原本,南金玉的扬州炒饭采用的是最普遍的做法——鸡蛋炒碎,加入米饭、火腿丁、青豆等配料炒香。
不过前段时间,裴宴针对扬州炒饭做了个升级,将它升级成了“金丝扬州炒饭”。
炒饭选用的是干爽扁平的籼米,一般家里做炒饭会选用隔夜饭,不过南金玉这种高级餐厅,讲究食材新鲜,所以都是清早就蒸好米饭,冷却后放入密封袋冷藏脱水,等饭点便可以使用。
而所谓“金丝”,其实指的是鸡蛋丝。
热锅热油,一手用筷子飞快搅拌,一手倒入蛋液,蛋液便在油锅中变为金黄的细丝。
再另起一锅,下入用高汤煨过,切成细丁的香菇鸡肉春笋火腿海参超香,盖上米饭炒散后,浇进少量高汤,再下入金丝。随后撒入第一把葱花和豌豆,快速翻炒后再撒入第二把葱花和虾仁,加米酒提味。
在起锅前,需要再撒一把葱花提香。
帮厨端过炒饭,送去出菜台。
裴宴略伸了个懒腰,接着去做下一道菜。
南金玉二楼包厢。
陆嘉瑜和他的小伙伴都是闲不下来的人,此刻正一边联机打游戏一边聊天。
李二小姐发了个技能,眼睛亮亮地叫了声陆嘉瑜:“陆二,你哥在国待了有两三年了吧,什么时候回来啊?我都好久没见到他了。”
旁边一男生嘲笑道:“李二,你天天花痴这个花痴那个,原来还没对小陆总死心?”
李二瞪了他一眼:“怎么,肖想帅哥犯法吗?”
陆嘉瑜说:“你还是放弃吧,我哥那工作狂,天上下陨石了都不一定会谈恋爱。”
陆嘉瑜这话其实还是含蓄了。
他其实一直怀疑自己亲哥是个有些洁癖强迫症的性冷淡。
陆白华那个抽了风的女友去敲陆凭阑卧室门时,虽说没过半分钟就被他亲哥摔了出去,但是在那之前,也曾抓住了陆凭阑手腕。
在警察过来前,陆嘉瑜亲眼看着陆凭阑面如寒霜,拼命搓洗手腕上被那女人碰到的一小块区域。
他想上去劝阻,却看见陆凭阑好看的眼睛带着血丝,似乎沉溺到什么他看不懂的恐慌中,直到把那块皮肤都搓出了血,才肯停手。
正因为这事……这么多年陆凭阑没找女友,他也没觉得奇怪。
李二托着脸道:“那至少告诉我他什么时候回来嘛——我真的很需要一些帅哥,你们这些智障儿童长得倒也还行,但我都看腻啦!”
陆嘉瑜清楚李二也就是花痴他亲哥的脸,要说真情实感实在没多少,也就没瞒她:“他处理完国那边的事,大概就会回国常驻国内,也就是今年底到明年初的样子。”
李二欢呼一声。
小伙伴们本以为要打完这局游戏才能上菜,没想到一局游戏还没有过半,菜就已经上来。本来还琢磨着打完也不迟,但香味飘来,却纷纷下意识抬头:“什么东西这么香?”
都是家世极好的孩子,梅林三星都能当家门口小饭馆随便吃。然而这么香的味道……他们也几乎前所未见。
一时间游戏也顾不上打了,眼珠子直直地往菜里钻。
他们点的并非套餐,因而所有主菜是一股脑地盛上来。滋滋作响的铁板牛柳,还冒着热气的烤小羊排,咕嘟咕嘟冒着泡的毛血旺……
就连陆嘉瑜都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不,不行。
他可是为了找茬来的,被馋到算是怎么回事?
陆嘉瑜试图冷静下来,然而手却好像有了自我意识一样动起来,自动夹了一筷子离他最近的毛血旺里的鸭血,又自动把那筷子鸭血塞进了他的嘴里。
陆嘉瑜瞪大眼睛。
他不排斥血类食物,但也称不上喜欢。有些做得不好的血类,又腥又黏,吃着只觉得恶心。然而这鸭血却嫩滑微弹,浓郁又香辣。配上配菜的豆芽,就更加美味。
陆嘉瑜连着吃了十几口毛血旺。
一回头,不过是这么一眨眼的功夫,所有的菜都消失了少说一小半。
李二啃着一块羊排,平时在意外表的小姑娘连一次性手套都顾不上戴,啃得满嘴满手都是油;邱月生分明不爱吃河鲜海鲜,现在却发了疯一样在跟另外一男生抢大黄鱼,面前的碟子里甚至还堆了不少凤尾虾的尾壳。
其他人也不逞多让,都是一副沉迷干饭,无法自拔的模样。
这时候,陆嘉瑜还能勉强留有一丝理智,努力去想这些菜有没有什么刺可挑。
直到佛跳墙和白葡萄酒一起上来,他就什么都忘了。
有钱人家的年轻人凑一块玩少不了酒。
陆嘉瑜称不上多么沉迷,但这种出身,对酒的基本鉴赏能力还是有的。正因如此,第一口酒下去,才无比惊讶。
白葡萄酒味道清甜,不像一般的酒那么尖锐,但也能完美中合舌尖上菜肴的味道。
酒和佛跳墙搭配在一起,不仅不会喧宾夺主,反倒衬得佛跳墙更加浓郁鲜美。
而最叫陆嘉瑜惊喜的,不是别的,竟然是那盘子扬州金丝炒饭。
炒饭这种东西,一不小心就会腻。然而这炒饭粒粒分明,金色的蛋丝均匀地夹杂其中,一口下去,咸香鲜美,半点不觉得油腻。
其他人都抢疯了,一盘子炒饭,半分钟就被搜刮干净。
小伙伴们被美食侵略头脑,又都喝了好几杯酒,哪怕度数不高,多少也有些飘飘然。一时间哪里还记得什么找茬,只顾着去琢磨加什么菜。
“烤小羊排最好吃!来一盘烤小羊排吧?”
“我要再来一盘子花雕大黄鱼。”
“还有酒,除了白葡萄酒,还有其他两种,要不都来三壶?”
“三壶,喝不完吧?”
“就是啊,少来点好了,我记得这里还卖瓶装的,一会捎个几瓶就是。”
本就是不差钱的,一口气加了五六盘菜,等搜刮干净了,又热热闹闹下去礼品店挑酒。
他们来南金玉来得晚,现在已经块打烊,不用跟人挤,挑得十分快活。
结果挑到一半,才有人道:“等下,我们今天是干嘛来的?”
正在犹豫买五瓶还是买十瓶的陆嘉瑜:“!”
对哦,他不是为了找茬来的么?怎么不仅没有找茬,反倒乐呵呵挑酒来了。
陆嘉瑜如梦初醒,然而仔细一想,忽然意识到……南金玉的饭菜,好像真的无刺可挑。
他甚至能肯定,这位沈家外孙女的手艺,恐怕比北金玉的沈恒还要好那。以至于他挑刺,就如同鸡蛋里挑骨头,无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