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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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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边上只觉越闻越香,肚子虽然已经开始不争气地咕咕叫,他还是坚强地表示可以等他爹到了再一起吃!

李长生也觉这小小的江瑶柱确实有些妙处,明明只是放了几颗下去,本来极寻常的一锅粥闻着竟变得十分诱人。

难怪那位东坡居士对它这般喜爱。

刘彻他们抵达庄子时把马交给仆从去栓好,熟门熟路地闻着香找到庖屋去。

走到门边一瞧,只见李长生正在往陶碗里舀着香喷喷的热粥,而霍善则凑在边上眼巴巴等吃,一大一小都立在春日晨曦之中,仿佛被朝阳镀上了一层淡淡的辉光。

李长生性情温和,看着十分无害,时常叫人忽略他其实长得颇为俊秀。

倘若他生在王侯公卿之家,想来少时便该是个极受追捧的翩翩佳公子,只可惜他生于乡野长于乡野,若非霍善这个徒弟突然被封为朝阳侯,这样一个人恐怕会湮没于乡野之间。

刘彻不由在心里暗自感慨自己的慧眼识崽。

这要不是自己在新丰街头认出了霍善这娃儿,不仅霍去病这个当爹的没法在他面前炫耀他的好儿子,像李长生这样的人才也没法为朝廷所用。

现在李长生虽只是挂了个家丞的名头,拿出来的却都是实打实的好东西。

刘彻也不嫌庖屋里满是烟火气,迈步走进去夸道:“煮什么这么香?”

霍善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转过脑袋一看,马上瞧见了他皇帝姨公的身影。

霍善不敢置信。

为什么!他这位皇帝姨公!每次都知道他们这里有好吃的!

小孩子总是把心里的想法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刘彻见状上前把他捞了起来,笑着问他:“怎么?不欢迎我?”

霍善想到刘彻最近派人送了不少贡品过来给他们尝鲜,勉勉强强也接受了刘彻经常不请自来这件事。

只是他小小年纪就要说些口是心非的话,好累哦!

霍善哼唧两声,很没有诚意地回答:“您想来就来,我怎么会不欢迎?”

他转头瞧见刘彻还带了张汤他们,算起来都是见过面的熟面孔,便挣扎着下地招待他们去厅堂那边坐下。

想到是自己先拿到了江瑶柱,霍善很快又支棱起来了,等瑶柱粥被端上来后就跟刘彻得瑟起来:“您猜猜这里用了什么!”

刘彻挑眉。

他抬手舀了一口,只觉这粥异常鲜美。他再用汤匙往碗底舀了舀,很快在底下找到颗柱状的贝肉。

结合霍善早前提过江瑶柱这名儿,刘彻道:“这便是江瑶柱?”

霍善兴高采烈地说道:“没错!我比您先吃上了!”

刘彻道:“是吗?你此前尝过了?”

霍善道:“没有,我们也才拿到一点点,所以我等爹过来再吃!”

刘彻“哦”地应了一声,把已经舀起来的江瑶柱往嘴里一送,愉快地嚼巴两下才吞了下去。他说道:“所以你还没吃,我已经吃过了,我还是比你先尝了鲜。”刘彻一脸愉悦,“还真的挺好吃。”

霍善:?????

霍善只觉自己面前的瑶柱粥都没那么香了。

所以就算他先拿到江瑶柱,也还是被刘彻先吃上吗!

可恶,怎会如此!

相比于霍善的郁闷,刘彻吃得就开怀多了。

都是底下送上来的,谁送对他来说都没差别,反正他是吃到了。

一行人吃饱喝足,霍去病见霍善有点被刘彻这个无耻的大人给打击到了,笑着转移自家娃儿的注意力:“不是说要带我去看看你给马准备的‘衣装’吗?”

霍善听到他爹对他的礼物感兴趣,马上又生龙活虎地跳了起来,拉着霍去病往外跑。

霍去病有什么好东西都送到庄子上来,偏偏他身为冠军侯又什么都不缺,霍善总感觉自己一直都没给霍去病送过什么。

所以看到这个马鞍马镫马蹄铁三件套以后,他就想着把它送给霍去病!

昨天看到他师父做出来的最终成品时,霍善就高兴得自己上去坐了一会,让金日磾牵着马儿带他走了一段路,感觉这套威风又漂亮的马具和他爹特别配!

霍善拉着霍去病在前面跑,刘彻等人也好奇地跟了上去。

等看到霍去病那匹坐骑浑身华美异常的鞍具,所有人都被震住了。

本来霍去病骑的马就是万里挑一的良驹,如今从辔头到马鞍的形制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那马鞍底下更是披着花纹绚丽、恰好遮至马腹的锦襜。

至于那垂于马腹两侧的马镫与钉在马掌上的马蹄铁反而不怎么引人注目。

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

简直花到了刘彻的心坎上!

霍去病虽不是特别注重享受的人,也觉自己的坐骑突然添了几分神异。

他在霍善的怂恿下翻身上马,他早几年本来就是俊美无双的少年将军,如今虽然已为人父,瞧着也依然是个世间难得的英俊青年。

那镶金嵌玉、灿然夺目的鞍具换成别人兴许难以驾驭,霍去病坐在这样一匹稀世神驹上却给人一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霍善自己坐上去的时候只是觉得比以前舒服多了而已,看到霍去病跨上马跑了一会,顿时觉得他果然有全长安最好看最英武的爹!

霍去病骑马绕回霍善面前,轻轻松松把人捞上马背,带着霍善“哇”地叫出声来的迎着春日暖阳跑了一圈。

刘彻见状忍不住看了眼旁边的刘据。

都是当儿子的,人家四岁就知道给自家亲爹送好东西,怎么自己这儿子都十来岁了还是什么都不会?

冷不丁接收到亲爹嫌弃目光的刘据:?

霍善丝毫不知道自己差点引起刘家父子俩的感情危机, 他见霍去病颇喜欢这套鞍具便觉得自己的礼物送对了,感觉自己真是天下第一聪明的娃!

结果他才刚被霍去病放下地呢,又被刘彻给拎了起来。

霍善挣扎无果,只能气鼓鼓地昂起脑袋看刘彻。

刘彻说道:“怎么只有你阿父有, 我和你舅公没份吗?”

霍善一点都没慌, 还头头是道地给刘彻分析起来:“您和舅公的份当然是太子叔他们准备,他们想着回头再给你们的马量尺寸, 这东西就跟我们穿衣服一样, 要量身定做才行, 穿不合身的鞍具不仅没起到保护作用,还会伤到马儿。”

刘彻听霍善这么一解释, 倒是没再追究他的厚此薄彼。

霍去病这个亲身体验过三件套的人却是有了别的想法, 他认为那不起眼的马镫和马蹄铁对骑兵来说用处更大。

卫青听后也坐直了身体, 问霍去病这里头是怎么个说法。

他们之所以能和常年生活在马背之上的匈奴人打个有来有回, 得益于他们更擅长冶炼、生产以及战术安排,所以对于好的装备他们还是恨不得马上捞过来给自家将士用。

霍去病自己从小练习骑射, 马镫的用处对他而言其实挺小,只不过大部分士兵其实是在本郡集训一年就送到战场上去, 骑射功夫并不算特别高超。

对于这部分人来说, 一套适合的鞍具将会极大地提高他们对马匹的掌控度。

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之中,再小的提高有时候都能救人一命。

马蹄铁也是如此,马蹄铁除了减少长途负重奔波带来的马匹损耗,还能避免战场上的一些致命的意外, 比如马恰好踩在利器之上伤了马蹄, 不仅这匹马废了, 将士本身也会因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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