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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知夏手里捏着水管,视线虚浮地从灰蒙蒙的天穹飘回来。
“噢,行。”
所幸宋白露醒得早,及时救下了自己的花园,郑知夏被她赶回屋子里吃早餐,一杯豆浆快消失过半的时候,宋白露带着心疼不已的表情坐到他对面。
“你还是快点回学校吧,”她不轻不重地拍了下郑知夏的脑袋,“祸害林霁去!”
郑知夏微微挑着眼尾,露出一点尖尖的虎牙:“真的啊?你才舍不得。”
宋白露嫌弃地瞪他:“有什么好舍不得的,养你那么大,你如果还天天赖在家里,多打扰我自己的生活!”
“嗯嗯嗯,”郑知夏连连点头,“妈妈说的对,那我等下就走。”
宋白露果然还是不满意,觑着他道:“这么着急,是不是巴不得我这么说?”
不像生气和无理取闹,她一生都过得顺遂如意,少女时期便是家里捧在手心宠着的千金小姐,连婚姻都是门当户对两情相悦,美好得像童话故事,几十年过去,仍是少女般的纯粹心性。
郑知夏无奈道:“那今天晚上走?”
宋白露这才满意应下,临走前又往他的箱子里塞了不少东西,郑知夏拒绝得敷衍,只象征性地拦了下。
“再多就拎不动了。”
“那让张叔送你过去,”宋白露并不觉得这是大问题,“刚好给林霁也带点,小妘最近总念叨他。”
郑知夏短暂地沉默,用玩笑般的语气说:“他也没什么缺的啊,要不你给他送个老婆?”
宋白露啧了声,作势要打他:“什么话都敢往外说!这哪里轮得到我来操心?单你一个都得气死我!”
说的明显是前几个月催他去相亲的事,郑知夏识趣地闭了嘴,让宋白露自己忙活,好不容易上车准备出门,又被拦了下来。
“还是吃完晚饭再回去好了,”宋白露在吃饭这事上向来说一不二,“天知道你在外头是不是天天叫外卖,一点也不健康,瘦得骨头都支出来了!”
郑知夏和前座的司机张叔对视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
“好,那再吃个饭。”
天知道他这一天被宋白露投喂了多少东西,肚子吃得滚圆,都是重到有些难以承受的母爱。
真正拎着箱子打开林霁家的大门时已经将近八点,客厅里灯光暗淡,空落落地展示出窗外的绝佳夜景,张叔拖着两个行李箱跟在他身后,识趣地在门口止步。
“谢谢,”郑知夏礼貌地微笑,“您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玄关的灯光亮起,墙上挂着漂亮的黄铜鹿头,如春枝的角上挂着烟粉的绒花,是他十六岁那年和林霁去拍卖会时一起拍下的,一千六百万,随着林霁搬了好几次家。
郑知夏总是会在迈入玄关时感受到隐秘而不可告人的欣喜。
可这个点本应在客厅里看书的林霁不知去向,他拖着箱子上楼,书房也是漆黑一片,纯黑的怪兽张开血盆大口,劈头盖脸地将他吞进腹中。
郑知夏静静地在黑暗中伫立,半晌后一点点转身,行李箱的滚轮骨碌碌响得孤寂,他穿过没开灯的走廊,回到自己的房间。
“草,”他面无表情,语气却咬牙切齿,“自己多大年纪不知道吗!”
大晚上在外头鬼混,也不怕把腰闪了。
行李箱大咧咧摊在地上,郑知夏拨通熟悉的号码——万幸没几秒就被接通,林霁那头背景音寂静,似乎处在什么密闭的空间中。
“知夏?怎么这个点给我打电话。”
“我回来了,”郑知夏将语调放得很平稳,“你今晚怎么不在家?不会是在约会吧。”
他说完,便像是觉得有趣般轻轻地笑起来,林霁站在落地窗前,无奈而苦涩地勾起唇角。
“没有,”他温温和和的声音穿过电流后更显温柔,“我在公司加班,晚点才回去,想吃宵夜吗?”
“出去吃?”
“给你带回去,”林霁总是显得很包容,“这个点出门你肯定嫌麻烦,粥还是炒粉?”
其实郑知夏想吃大排档的烧烤,鱿鱼烤得滋滋响,串起来的五花肉在昏暗的灯下泛着油润的光泽。
但他还是说:“海鲜粥吧,我们一起吃。”
“好。”
林霁应下后,又温声和他道别,通话结束屏幕熄灭,他转过身,看向桌上的电脑屏幕。
——是黑漆漆的书房,走廊冷寂,窗外霓虹喧嚣,像是另一个平行世界。
不应该接的。
他闭了闭眼,走出门敲响助理的桌面。
“有烟吗?”
“给我一根。”
作者有话说:
和朋友喝酒,有点灵感,掉落个2000+更新
“自以为是”
秋天总是过得很快,郑知夏某日坐在窗前抬头时,才发现日历已经跳到了十一月初,天气彻底冷了下来,窗外天空阴翳,云层堆积成压抑的山,或许再晚些时日就会落下第一场雪,又或许马上要迎来一场雨。
总归都是很糟糕的事情。
天气糟糕,心情更糟糕,郑知夏讨厌秋天,小时候的生日愿望是希望夏天永远不会结束,最讨厌的就是萧索又冷冰冰的冬天——唯一的例外大概就是林霁。
林霁生在十一月中,夏天的尾韵早已消失,万物寂寥更深露重,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走向生命的尽头,因此郑知夏总觉得这个季节和林霁很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