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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今天很忙,”林霁微笑着对她们歉然颔首,“你们聊。”
态度尊重,只有林夫人看出了那副好皮囊下的敷衍,她脸色略微僵硬一瞬,却只能笑着点头。
“好,你去忙。”
她已经没有向林霁指手画脚的职权了。
林霁径直进了书房,书桌后坐的人面容和他有五分肖似,眼尾皱纹明显,头发倒染得乌黑,他不甚恭敬地欠身,叫了声父亲。
“来了,”男人神色总是冰冷得不近人情,“想见你一面,比求神拜佛还难。”
“父亲说笑了,”林霁在他对面坐下,“您如今退休了,日子清闲,自然比我要悠闲。”
“哼,”男人意味不明地笑了声,“若是都在忙正事也没什么,我乐得看你上进。”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男人却好像失去了打太极的耐心,问:“还在找人?”
林霁这些年做的事并不遮掩,几乎每个月都要往国外飞,有人曾在罗马的街头撞见过他,正值五旬节弥撒,他独自一人撑着伞走过拥挤人潮,眼神却落在每一张东方面孔上。
他在找一个人,这件事有不少人知道,却没人知道他在找谁。
可男人已经沧桑却仍旧锐利的眼神直直落在他手腕上,说:“这手串,我见你带了好多年了。”
廉价的绿松石早就失去了光泽,红绳陈旧地泛白,林霁垂眼一笑,说:“知夏送的。”
房间内响起年长者深沉压抑的呼吸声。
“我倒是一直都没看出来,你简直是昏了头!”
结果林霁点了点头,赞同道:“要是换做几年前,我也想不到自己会干出这些事。”
男人克制地收着拳,眉宇很深地皱起:“别人我都只当你玩玩,但那是郑知夏!”
“是啊,郑知夏。”
林霁很轻地笑了声,目光温温和和地和他对上:“我的时间和感情都很宝贵,也没您这么——有钱有闲,所以不太有多余的精力玩玩。”
“混账!”
桌上的东西一股脑地砸过来,林霁躲开冲着自己脸来的镇纸,从容地给他递上手帕。
“您消消火,毕竟木已成舟,提早习惯一下也好。”
“只要我还在一天,你就别想做出这种丑事!”
林霁眉尾一挑,笑意含蓄而坚定。
“您大概误会了,我只是——告知一声。”
男人的不满和怒火在他看来微不足道,他早已过了无力反抗的年纪,如同狼群新生的首领,没人可以再左右他的想法和行为。
“当然,您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他站起身,理了理西装下摆,“比如和我国外的那位弟弟联络联络感情。”
回应他的是砸过来的笔记本。
一场谈话不欢而散,林霁驱车离开,手机亮起,是某个联系人发来的一张照片,他在红灯间隙瞥了眼,而后倏然顿住手指,呼吸凝滞片刻。
是同样许久未见的宋白露走在街上,身后山峦青翠,平原葱茏,低矮的建筑风格里透出明显的异国特色,正侧对着镜头和路人聊天,他急切地准备打字,后面就响起急促的喇叭声。
啧。
林霁拨通了对面的电话:“这是哪里?”
那人报出一个陌生的地名,说:“北欧一个很小的城镇,但只有宋女士一个人,没有看见您要找的那位先生。”
“我知道了。”
电话挂断,他专心致志地开车,修长手指却有规律地点着方向盘,一下一下,很快就推测出一个较大的可能——
为了参加邓明城的婚礼,郑知夏已经回国了。
一瞬间仿佛久远漂浮的尘埃落地,轻飘飘的垂坠出光阴的具体轮廓,连窗外的夏日都鲜活起来,人潮喧嚣日光炽热,他看向路边绿化带盛开的不知名花树,突然期待起来。
只要能再碰面,就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
车流渐渐拥挤,林霁变道转弯,侧头时看见不远处的路口出了车祸,三辆车追尾,中间银灰色的保时捷好像汉堡里的夹心生菜,看起来受损不是很严重,却莫名有些悲惨。
他想起郑知夏曾提起过这款车,彼时郑知夏眼中的喜欢毫不掩饰,他多问了几句,本想在哪年送一辆给郑知夏,但郑知夏却说要自己赚出这辆车的钱,最后只得作罢。
确实挺好看的。
……
婚礼前一天银星全场免单,顶层的包厢里是戒烟戒酒的单身派对,一群平时声色犬马惯了的男人围在一块吃火锅,连在一旁下菜的侍应生都是男人,弄得气氛冷淡好似在寺庙吃素斋。
没多久便有人忍不住,玩笑般地抱怨:“邓老板,派对派对,总得大家一起喝点吧?”
“就是,”立即有酒鬼附和,“至少整点啤的吧,干吃火锅也没意思啊。”
邓明城便坐在主位上高深莫测地笑:“哼哼,这话就说得太早了,兄弟能不给你们整点下饭的东西吗?”
他身边的位置还空着,有聪明人隐约猜到他的意思,挤眉弄眼地问:“这位置不会是留给嫂子的吧?”
“谁单身派对还带老婆的,”邓明城的语气很狂,“她今晚别想打搅我!”
那还能有谁?
在这地界混得长的人已经有了答案,眼神交互间俱是相同的期待,果不其然,没过多久门扉被推开,一道久违的身影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