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妖武乱世修仙 第69节(1 / 1)
至于学费?现在给的,以后还不是得狠狠收回来么?对方还得求着自己收!
想到这里,孙大爷不由得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须。
孙红蝶瞪着老爹,总觉得对方在酝酿什么阴谋。
却不知道,孙大爷已经打算将她这个咸蛋女儿打包卖了……
卤猪头肉很香,巷子口老张家自酿的黄酒也不错。
方夕吃得还算开心,就是孙大爷时不时让孙红蝶过来夹菜添酒有点小烦。
不过他也不在乎,自己是孙红蝶的老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女儿服侍父亲用餐,不是应该的嘛?
……
夜晚。
吃喝尽兴之后,方夕一路哼着小调,正要摸出钥匙打开武馆大门,忽然看向旁边。
黑夜的冷风之中,好像有两个漆黑的物体正在蠕动,彷佛野狗。
“流浪小孩?”
方夕的目力何等惊人?直接看见了,在黑暗中蜷缩在角落的不是什么野猫野狗,而是……人!
那是瘦骨嶙峋的两个小孩,衣服破破烂烂,好像小乞丐一般,缩在墙角避风取暖。
“伱们……是哪里的乞丐?”
方夕走了过去,对较大那个问道。
大的那个头发乱糟糟,抬起头,露出讨好的笑:“大爷……我们是土地庙的,不过土地庙现在被外来的几个乞丐占了……您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这稍微大点的乞丐看起来跟十二三岁的小孩一般,但方夕通过气血观察,觉得他大概有十五岁了,这是长期营养不良。
“人世多艰啊……你叫什么名字?”方夕想起了张酩酊,不由问了一句。
“青……青桑!”
青桑望着这个大汉,眼眸里带着祈求。
如果再没有一点吃的,他们或许第二天会活活饿死。
然而,他看到对方打开大门,走了进去,然后……砰!
大门狠狠关上了。
青桑低垂头,眼眸中的希望渐渐消散……
“大哥……我饿!”
小点的乞丐呢喃一声,也不知道是饿迷糊了还是在做梦。
寒风依旧。
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
啪!
从墙院之中,有几个白花花的东西扔了出来,砸落在他们脚边。
“这是……馒头?阿呆,快起来……有馒头吃了。”
青桑抓起馒头就往嘴里塞,这种香甜充实的感觉,多久没有体会过了?
他旁边的阿呆也抓着馒头死命啃着,似乎已经不是人,而是野兽!
……
翌日。
清晨。
方夕打开武馆大门,迎着阳光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大……大爷!”
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哦?是你们啊?还不走?”
方夕眼睛微微眯起。
升米恩,斗米仇。
若是这乞丐以为自己好说话,想混个长期饭票,那……
“多谢恩人昨日赏饭!”
青桑带着阿呆砰砰磕了两个响头,然后起身离开。
早已混迹市井多年的他很明白,不能永远指望别人的善心与施舍……
“等等!”
这时候,方夕却忽然叫住两人:“你们也看到了,我是开武馆的,既然有缘,就教你们一招吧!”
小乞丐上街,很容易被成年乞丐欺负,毕竟年幼力弱。
青桑当即停下,目光炯炯地盯着方夕。
方夕也不迟疑,右手伸出,五指并拢成拳,向后摆动,蓦然猛地挥出!
砰!
空气发出一声炸响。
“这一招偷月式,最适合个子矮小的人使用……施展之时,记得力从脚下发出,直到腰间……”
他仔细讲解了几句。
这并非什么气血武道,只是附属的几个小技巧。
哪怕练到大成,也不能进入气血一变,反而有可能损伤自己身体。
类似于‘杀招’一流!
但是……不得不承认见效极快!只要练成了,对付高手不行,对付不会武功的一拿一个准!
特别是这一招‘偷月式’,由小孩子施展开来,就是专攻下三路,稍微不注意就有蛋碎之虞……
要是正经比武中施展出来,必然要被观众骂个狗血淋头。
不过乞丐怎么会在乎这些?
至于损伤身体?若是不能弄到食物,搞不好青桑两个没几天就饿死了……
相比于眼前的死亡,之后的损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好了,走吧!”
教完两个乞丐之后,方夕直接回了武馆。
这一次,不过是心血来潮,随手为之罢了。
他也想看看自己现在种下的种子,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回到武馆之后,他在自己的静室中铺开白纸,手持毛笔,开始练字!
是的,就是练字!
按照令狐山传授与元合五雷手秘籍中的窍门,武师第四步神与劲合,主要还是靠悟。
但也不是没有加快进度的秘法。
元合山的秘法,就是——练字!
通过不断书写,调整手腕与手指的真劲,与毛笔相结合,争取写出来的字都形神兼备!
根据令狐山所说,他当初就是一次酒醉之余,即兴泼墨,临摹了一篇古人的文赋,然后就当场突破了……
“神与劲合,手与力合,最终落于纸上……”
方夕看了自己写下的一个‘永’字,皱起眉头,这歪歪扭扭得有些严重了。
但没有办法,在动笔之时,还要控制手腕之上的真劲按照特殊规律运转,本来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就好比让普通人手臂捆着数十斤石头再去写字,能写出来就不错了。
“看来……还是得积累啊。”
方夕略有些无奈地想着。
嫁人
又是一月过去。
这一日。
方夕望着自己临摹的字帖,发现上面每个字都形神兼备,圆润无瑕,彷佛要放出精光。
“神与劲合……成了!”
在这一刻,方夕感觉自己体内的真劲运转无不如意,甚至到了皮肤之下,有着破体而出的冲动……却也仅仅只是冲动而已。
“据说,真罡武圣的真罡可外放,大概是真的……”
神与劲合,是真劲运转妙至巅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