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THEANGELFACE(1 / 1)
二十岁的时候,我正在本地的大学读一年级,住宿舍的单人房,梳一个到下巴的直发,修哲学和历史。那时候,天空有种很清很爽的气息,抬头吸一口,然后呼出来,脑袋与心交换而来的笑容,是分外的真。我是很平凡的女孩子,对小事很认真,一份功课可以前后改三次,改完又改,a和a对我的分别,是天与地。对于大事,阿博说,我就是水渠上飘流的枯叶,生死由命。升哪间大学、读不读硕士、他日毕业后做什么工作,我完全没有概念。但笔记我会做三次,一次铅笔版本,一次精细版本,然后一次电脑版本。我不是想考第一,只是,我真的想认真对待我的笔记。做笔记一定要认真,考试时会否用得上,甚至记不记得有那样的纪录,反而不重要。我有一个哥哥,比我大四年,性格跟我有很大的差距。他和阿传本来是大学的同学,但哥哥读了一个学期便退学,说大学教育没有意义,走到一个摄影师那里学摄影。那个摄影师是法籍的,替很多外国时装杂志拍照,很有名,是哥哥的偶像。那时候妈妈十分反对他这个决定,而我,不知怎地竟因此更加喜爱哥哥。他做了没有低头的事。我和阿博走在一起已两年了。他是物理系的研究生。阿博最爱把脚放在桌面上,双手枕在脑后想东西。沉思过后,他会转动眼珠,搜索我的存在,然后微笑地招我过去。我像女儿,像猫儿,又像幼稚园生。他宠爱我。阿博时常在宿舍房间里抱着我,细看我的手指。他常说:“你是个古典的女孩子。”我没有异议。其实,古典是怎么样的?生活宁静而优游,唯一的放纵就是在课堂上吃士多啤梨味的pocky。对,那时候我爱吃百力滋。空气中,有pocky的气味。后来,当哥哥开设了自己的影楼后,我常常在那里留连。那里有各式各样的模特儿和明星,他们对我涸仆气。某一天,我在众多美丽笑脸当中,发现了那张anlfaceo我不是为浪漫而浪漫的人,但那张睑很柔和很柔和。眼睛的颜色是黯然的灰。不笑的时候高贵,笑的时候像婴儿。怎能够清楚形容一张真正令人着迷的脸?再多的句子也不及脸孔的真实。其实那数句形容词,是我历尽艰辛翻遍中学时代的日本漫画才找到的,樱花碎落之下是男主角赤裸的侧影,翅膀由他的背部长出,伸到天上去。旁白是另一个男子的嗟叹:“我可以肯定他是从天降下来。”我抱看那本漫画,走到阿博的宿舍去。阿博说:“二十岁了,还舍不得少女漫画。”我躲进他的怀里,问他:“信不信有天使?”“什么?”“从背部长出翅膀,然后‘啪啪啪’地飞上天。”“我相信。”他吻了吻我的眼睑。“啊?”我说。“你就是我的天使。”他告诉我。我把阿博抱得好紧好紧。anselface的名字是xavier,爸爸是法国人,妈妈是中国人。他与我同年,正准备上大学。他在哥哥那里拍照,是某本男性杂志的专用品摸del。在哥哥处留连之时,我除了笑之外,也偶然会把握机会,和他聊上数句。正在学习初级法文的我,以“je≈039;apghleshowy,etvons?”为开场白,然后他以中文回答我,间中教我几个法文单字。每次我抬头望进他灰色的眼睛,也感受到神召的圣洁,继而产生了幻觉,看到羽毛在他的头上四周飘散。我觉得很奇怪,虽然我的表情是一贯的恬静。我的表情没有出卖我,我甚至没有脸红。在那里留连的第三天,哥哥悄悄在我的耳畔说:“那张睑,很厉害吧!”我瞄了他一眼,没作声。anselface穿着麻质上衣,抱看一个金发美女拍大头照,人造风把他的长发吹得很厉害。往化妆间打了个转。舞台灯泡下的我有一双不大不小的圆眼睛,小小扁扁的鼻,小小圆圆的嘴,加上那娃娃发型,看上去很傻。二十岁了,人家参加香港小姐竟选的平均年龄才是十九岁,我比人家老,又比人家笨。我冷着一张脸走出来,对哥哥轻语:“别告诉阿博。”扮哥顺了顺我的短发。然后我再问他:“我是不是很肤浅?那只不过是一张比常人美丽的睑。”
扮哥正在换镜头,说:“用诸多藉口不去把握生命的人才肤浅。”然而我和anlface之间没有发生什么,在宿舍内抱着我的仍是阿博。“升year2要选科了。”他对我说。“我知道。”我回答。“选什么?”他问。“想主修法文。”我说。“突然对法文产生兴趣?”他说。“我一向都喜欢外文。”我抱住膝头。“这阵子你总是闷闷不乐。”他又说。“没有嘛。”我倚着他。“不用担心。”阿博却这样说了:“怎能不担心?你是我最亲的人。”我转头盯紧他的眼睛。不知是否望得太久的关系,我的眼睛红了起来。我负了他。在一个留连的午后,anlface约我喝下午茶,地点是那时候大学生必到的catstreet。我要了杯strbettyilkshthe,他则要bckrian。我的天使喝酒,我突然觉得很浪漫。他对我说:“你有张很宁静祥和的脸。”我笑。我的心很不宁静祥和哩。“你哥哥说你的功课很好,中学时代年年考第一。”我低下头,忽然为这些事感到很惭愧。我抬起头来之时,问他:“xavie叫,你对你的将来有什么盼望?”他想也不想,这样告诉我:“我希望可以简单宁静地到永远。”啊,我在心里说,这也是盼望吗?不是要成功成名人所景仰才是盼望吗?我知道,阿博渴望到最有名气的大学教书,并致力研究,在五十八岁之时手握诺贝尔奖状。到时候,他说,他会把荣耀归于我。我透过窗户望向不远处的立法局大楼,在这日与夜的交替间,天是浅浅的柠檬茶色调,映衬在棕榈树后,情调忽尔变得慵懒热情、不再像香港。“法国的黄昏是怎样的?”我问他。他就这样说:“是不是想去?我可以带你去。一直想要像你这样安宁美丽的脸。”奶昔的味道,变得奇异地甜美。两星期后,大学开始考试。接着之后的两星期,考试完毕,anlface和我期间见了三次面。在宿舍之内,我放下书本,洗了把脸,对坐在我的椅子上的阿博说:“我想跟别人到法国。”阿博抓了抓颈旁。“我已从你哥哥那里知道,你这阵子疏远我的原因。”我坐在床沿,轻轻说:“你容许我去吗?”阿博回答我:“我爱你,我能容许你做所有令自己快乐的事。”我扑到他的怀内。虽然心是变了,还是忍不住伤感起来。“我没有你想像那般乖。”我低声说。阿博在我耳畔轻轻地哼:“别说了!别说了!我明白。”他的拥抱仍如往昔的紧。我是不是太不可理喻了?放弃一个安全可靠的怀抱然而后来,我还是去了法国,在那一个沿海小镇波ulognesurr学了三星期的法文,又与anlface走遍法国上下,暑假过后才回来。回来以后,我与阿博分开,然后,再与anlface分手。今年我已不再是二十岁,也毕业了,做看不高不低的职位,穿着上班的高跟鞋,脸上却尽量坚持少化点妆。不知阿博在美国可好?博士课程大概完成了吧,他有一个从北京来的女朋友。至于anlface,哥哥说他留在希腊的小岛上,开了一间小小的玻璃店,vogue请他做摸del,他拒绝了。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但我不会担心。自从我知道从心所欲掌握自己命运的快乐,便从没担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