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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一脚把自己踹出去吗?!
孟欢拚命揉着脑袋试图挥散这不符合逻辑的画面时,晃啊晃晃啊晃时,另一更离谱的画面出现在脑海中。
他那天做梦梦到的,像一团潮湿灰雾将他包裹着的蔺泊舟,依然像雾一样抱着他,垂眸看着自己。
他说:“什么地方?”
孟欢抓着他肩膀,在他怀里小声说:“里面。”
得到首肯之后,他见蔺泊舟修长的手指往后撩了撩头髮,肩头挪动,缓缓地往前挺,接着体内泛起那阵让他脊背发凉的疼痛感。
冷汗从后背冒出来,沿着额头往下,孟欢好像清醒地意识到了什么。
……不会吧。
但这一次,孟欢内心否定的声音没有刚才那么笃定了……因为一切都相当熟悉,按在他脑子里,带着身体的记忆一起涌出来,清晰又真实。
孟欢拚命揉着脑袋。
揉啊揉啊揉啊揉啊,揉得头上的毛发微微蓬乱,翘了一缕。
孟欢露出了一种迷惑掺杂着羞耻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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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蔺泊舟出去围猎之前,孟欢先从院子搬到了正妃住的正宫,再进行了一系列繁琐的活动,总算完成了仪式。
休沐日是响晴天,京城的内城去往外城有一段距离,大清早,王府内的氛围异常轻松欢快。
孟欢走到门口,见山行一身轻装,背负着弓箭,正懒洋洋的站着。
他看见孟欢:“拜见王妃。”
孟欢:“你也去打猎吗?”
“当然,不止小人,还有许多随行的人。”
孟欢望了望,果然,蔺泊舟出门玩耍一趟,那阵仗大得吓人,男仆负责他的衣食住行,侍卫负责他的生命安全,清客负责念诗作画给他助兴,乌泱泱的一大群人已经候着了。
不愧是有权有势的人的阵仗。
孟欢愣着时,注意到了山行背负的那把乌弓:“你一会儿用这个吗?”
山行简单道:“王爷用。”
“那他用为什么你背着——”刚想说,孟欢稳重地点了点头。嗯,又忘了这该死的等级制度了。
“王爷是北方草原养出来的狼,这几年跟朝廷的文臣打交道多,看着文气了不少。但王爷以前在辜州还是世子时,经常牵着黄狗去丛林中打猎,箭无虚发,”山行衝着孟欢一笑,“王妃一会儿可以看看王爷的箭术,你一定会迷上他的。”
“……”有这么厉害吗?
他俩闲聊的时候,背后传来声音:“王爷驾到。”
孟欢想转身,肩膀被一隻手轻轻搭住。
身侧落下了高大的阴影,伴着淡淡的声音:“好了,免礼。”
他回头,见蔺泊舟不复先前的素净衣衫,而是换了身利落干脆的行服,手腕和肩膀缚着皮甲,头髮用玉簪束起,比起先前的外雅内疯多了几分干练和杀伐之气。
孟欢莫名怔了下。
原书里写,真正的权力塔尖的都是文武双全的,唯文只能当谋士,唯武只能当将才,而蔺泊舟内能製衡廊庙众臣,外能领兵杀敌,是一个完美合格的掌权者。
比如书中后来他征讨在建州卫招兵买马的原主,就是亲自领军。
孟欢心说,幸好没走行刺蔺泊舟这条路。
估计刀子还没落下去,就被劈手夺过反杀了。
但想到这里孟欢又有一点儿感慨:
——我有什么用呢?
“人都到了吗?”蔺泊舟说,“到了就出发吧。”
陈安回话:“王爷,洛千户还没到。”
蔺泊舟抬眼,不怎么耐烦地一蹙眉,也就他要斥责的片刻之间,尽头走来匆匆走来几道身影,牵着一匹浅白色的骏马,走得满头大汗。
当头的年轻男子高大挺拔,眉眼有几分习武的明朗野性,捏紧马鞭,额头滚落汗水,到蔺泊舟面前满头大汗道:“拜见王爷。”
孟亚风槟亁欢先认出来了。
这是他刚穿书那晚见过的京军提督之子,洛倦,以恩荫入仕,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锦衣卫千户——嗯,现在负责给蔺泊舟牵马。
洛倦大手拍了拍身旁的马屁股:“太仆寺牵来的汗血宝马,最结实的一匹。哎,天气热,给下官累得。”
蔺泊舟语气宽慰:“怎么不骑马过来。”
“算了,”洛倦说,“我爹要骂我没规矩,”他目光留意到了孟欢,抬手,“拜见王妃。”
“……”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一个大猛男,孟欢的社恐魂开始发作。
随后,下意识的,往蔺泊舟背后躲了一步。
探出头,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地张望着。
蔺泊舟唇角微微弯起,手轻轻挡住了他,转移话题:“欢欢看看,这匹马怎么样?”
马匹是骑兵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军需物资,在战场上等同于兵戈利器,蔺泊舟语气就像玩家鉴赏着刚打出漂亮战绩,顺手还给男朋友发了一份。
孟欢看向那匹马。浑身白中透露出微粉色,大概是经过方才的运动,血管膨胀,白皮下隐约渗出鲜血的红意,肌肉块垒分明,肩比成年男性还高,姿态勃发雄骏。
洛倦滔滔不绝地说起来:“这是石国进献的汗血宝马,血统纯正,整个京城只有五匹,一跃数丈,肩高——”
孟欢发自内心地说:“好可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