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瘟神登场(1 / 8)
在医院住了一周多,常河终于得以回家休养。也不知道他生的一身什么铜皮铁骨,挨了那么多下拳脚,最后竟然都只是些皮肉伤,最严重的一处反倒是在屁股。
关于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他的心态从一开始的“妈的死基佬敢这么羞辱老子老子跟你没完”,渐渐转化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给老子等着”,到最后随着伤口愈合,疼痛消退,他也彻底意识到自己跟薛南珲之间隔着一道多深的鸿沟,如果非要打击报复,结果很有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常河虽然暂时没有夫人也没有兵,但他还不想彻底毁掉自己现在普普通通的小日子,故而思索许久,他捏着鼻子做出决定,权当自己是被路边的野狗咬了一口,以后见到那人绕着走就是了,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反正这场事下来,他以后也不打算再继续当混混了,这片场子往后是姓薛还是姓什么都跟他没屁关系。
至于都琦,对方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而且家里又是那种情况,他劝不了帮不了,也就只能随他的便,由着他继续混下去了。
冬去春来,天气虽然依旧还是冷,但渐渐地也有树枝上开始冒新芽了。常河新找了个修车行的工作,累是累了点,但同事都挺好相处,老板也大方,甚至还拍着他的膀子许诺说只要干得好将来开分店一定让他去当小领导。这个大饼画得虽然连个影儿都还看不见,但毕竟是个正向的激励,常河有了奋斗的目标,整个人都阳光灿烂的,干活也愈发卖力,每天大汗淋漓的蹭一身机油也不嫌脏嫌累。
与他相反,都琦这段日子混得不大顺遂,甚至可以说是霉运连连。帮派这边,邱大延连同上面的吴老三一派算是彻底垮台,所有的场子都归了薛南珲管,至于他手下的那帮弟兄,则是被挨个敲打了一遍,愿意归顺的就给安排个小差事,不爱归顺的爱滚哪去滚哪去,禁止出来碍眼。
都琦作为一棵没什么忠义心的墙头草,自然是愿意向新老大臣服。然而一则他本身就没几毛钱的本事,以前也只是个打杂凑数的而已,实在上不得台面;二来因为之前那事,虽然后面薛南珲大概是看他太不值得一提就没再找他麻烦,但他毕竟心虚,也不敢太使劲往人家眼前凑,生怕被算旧账。因此一来二去的,他混得愈发不如意起来,几乎连饭都快吃不起了。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恰恰赶在这个时候,他养父下楼梯不小心跌了一跤把腿摔骨折了。虽然他一点都不喜欢那个把他从人贩子手里买来并从小到大一直虐待他的假爹,但毕竟名义上还是父子,哪怕只是碍于情面也得去医院探个病,看望一下才行。结果这一去倒好,他妈他姐他叔叔婶婶全都挤在病房里,轮番把他骂了一顿,痛斥他的不孝,末了强逼着他跪下给断腿的爹磕了个头,又把他兜里的钱全部掏干净才算完。
这一趟医院回来,都琦气得人都快炸了,向来都是乐呵呵的小脸上彻底失去笑容,坐在常河身边用力咬嘴唇,大眼睛里蓄满不甘的泪光。
“好了好了,别气了,为那帮傻x不值得。”常河摘下脏乎乎的手套,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心里其实也挺替他来气。“以后甭搭理他们,摔断脖子也跟咱没关系!你在这等我一会儿,我去换身干净衣服,晚上带你吃烧烤去。”
都琦闷闷地应了一声,脸蛋依旧是涨红的。盯着路边的一丛野草,他抽了抽鼻子,喃喃地说:“哥,我想走,我不想呆在这个地方了,我想去找我爸妈,他们肯定也在找我呢。”
常河握着他单薄的小肩膀,不知该如何作答。走当然是可以走的,又没缺胳膊少腿,在哪里不能活呢?可是都琦不像他这么人高马大皮糙肉厚,身上又没钱没本事,脑子里也净只有些小聪明,就这么自己一个人跑到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不得叫别人给欺负死?可若是叫常河陪他一起走,他却也实在做不到——他不能为了都琦把自己刚刚走上正轨的生活再次打乱,而且乔思思那边他也没法放下。
靠坐着沉默了一会儿,都琦低下头抹了抹眼睛,像是想开了似的,脸上重新露出些笑模样。
“不提那些了。哥,我刚刚可听见了,你说要请我吃烧烤啊?说话算话不?”
“那有什么不算的。”常河也笑了,捡起手套站起身来,语气轻松地说:“你等我一会儿,我给里面收拾一下,然后换身衣服。晚上你就敞开肚皮可劲儿吃吧,看你瘦的那样,是不是好久没沾油水了?”
都琦嘿嘿一笑,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是呗。你快去吧,我先想想一会儿点点儿什么东西。”
常河点点头回去里面收拾东西。今晚行里就他自己一个人,他得巡视一遍,把东西都收拾好,该关的电源什么的都关掉才行。
等换好衣服出来,他正打算去关卷帘门,却见都琦站在墙角的一台摩托车前,前前后后绕着圈打量,显然很是喜爱。
“哥,这是谁的车啊?真够酷的哎。”
常河凑过去看了一眼,没什么印象,但也认同都琦的夸赞,这的确是一台非常拉风的重型机车。
“不知道,上午还没看见呢,可能是下午的时候小伍他们接的吧,我忙着修那台皮卡没注意。”
“这车得挺贵吧?”都琦爱不释手地摸了摸车把,又顺着流畅的车身从前面一直捋到后头,好奇地问:“不过我看它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啊?送来修理什么地方?”
“我看一眼去。”常河被他说的也好奇起来,遂去柜台那里取来登记表,看了两眼后答:“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有一侧的灯坏了。”
都琦“噢”了一声,围着那车绕了又绕,忽然开口说:“哎,哥,车钥匙你有吗?这车能不能借我开两圈过过瘾啊?”
“啊?”常河下意识地看了抽屉一眼,发现车钥匙确实在里面。“这……别了吧,一旦磕了碰了,咱俩谁都赔不起啊。”
“哎呀,不能的。就在外面那条大道上跑两圈,能磕到哪儿啊?”三两步跑到柜台前,都琦小狗似的眼巴巴地望过来。“你要不放心的话……那你来开,我坐后座,行不?”
按理说,客户的车子是万万不可以乱动的,即使不出事,被人知道了也是挺跌信誉的一件事;可是理归理,修车行里的伙计,哪个不会对豪车靓车眼馋啊?趁客户不知道的时候,借出去兜个风过个瘾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几乎算是业内默认的潜规则了。
想着以自己的开车技术,带都琦出去转两圈应该也没啥大问题,反正一会儿爽过了就送回来,谁也不会知道。于是常河点点头,把车钥匙从抽屉里拿出来抛给都琦,嘱咐道:“你先把车推出去,我锁上卷帘门。别自己瞎开,等我一起,知道吗?”
都琦接过钥匙,乐得眼不见牙,连连点头。
跨上那台拉风的摩托,常河转动车把,大声对身后的都琦说:“头盔带好,坐稳了!”
然后,伴随着一声低沉的轰鸣,闪着银光的车子如子弹般在大道上飞驰起来。
“哇吼~好爽啊!”都琦坐在后座,一手揽住常河的腰,一手忍不住兴奋地挥舞起来。“好车就是不一样!听听这声儿,太他妈销魂了!”
常河在头盔里暗自咧开嘴,虽然没有开口说什么,但心情同样很兴奋。男人对车子的热爱仿佛是写在骨子里的,哪怕这车不是他自己的,哪怕他这辈子都未必能买得起这么一台摩托,但此时此刻,他能握着车把、听着发动机的嘶鸣,在大街上肆意地绕上这么几圈,就已经足够快乐到家了。
上车前说好的只在附近的街上绕几圈就回去,但屁股真坐上车子,感受着风呼呼吹过耳边的动静,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改变了主意,乐颠颠地向着远处疾